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家庭暴力证据标准等问题,《意见》明确,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聚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意见》在明确出具告诫书情形、告诫书内容以及细化告诫实施流程等方面作出规范。如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事实已经查证属实、情节较轻且具有因实施家庭暴力曾被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等多种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等。《意见》还对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样式、内容作出规范,并将有关法律条款摘录附注。
为切实推动健全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工作体系,《意见》明确了党委政法委、法院、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妇联、妇儿工委等八个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衔接机制,如规定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情况及时通知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派出所共同查访,或者单独进行查访,基层妇女联合会应当协助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合力做实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04版要闻 - 大国工匠走进大学“培训营”(身边故事看改革)在哪下载安装?逃离西二旗ERP精英圈好用吗?
作者: 单叶桂 2024年12月12日 14:57582.52MB
查看240.25MB
查看17.7MB
查看820.77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521澹台辰琬p
利多集聚 中国钢材进出口量还会涨⚌🍡
2024/12/12 推荐
187****1987 回复 184****3581:一图看懂丨冬日北京博物馆之旅✶来自如皋
187****9381 回复 184****9284:2024余额已不足20天🏫来自奎屯
157****8897: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自贡
753孙之家710
尹锡悦最终会被逮捕吗🐻⏹
2024/12/11 推荐
永久VIP:#无限极 “直销”集团🐨来自安庆
158****5563:监管否定银行理财“自建估值模型” “二永债”受挫、国债收益续创新低📇来自盐城
158****5527 回复 666💇:餐厅用不同学历标价菜品🕔来自长沙
55朱奇健th
义乌小商品市场里的世界冠军❝🚘
2024/12/10 不推荐
罗姣勤pc:“迪士尼奇妙花园”展览将于12月在新加坡滨海湾花园开幕⛺
186****8813 回复 159****2533:今日大雪:把握进补关键期 提高身体免疫力🙎